中国公民9月15日起可组团前往以色列旅游

经中国国务院批准,以色列、法属波利尼西亚成为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目的地。

自2008年9月15日起,中国公民可在国家旅游局批准的特许经营中国公民组团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报名,并持有效期超过6个月的有效护照前往以色列、法属波利尼西亚旅游。

以色列驻华大使馆称,中以双方早在去年就签署了关于中国旅游团队赴以色列旅游谅解备忘录。此后,双方旅行社就中国旅游团队在以色列的旅行线路等各项细节达成一致。根据备忘录,双方向对方提供各自批准或推荐的旅行社,双方旅行社间可签订业务合作合同。

据以色列驻华大使馆公布的数据显示,中国大陆每年赴以色列的访客人数不到5000人,其中大部分为公务、商务人士;而以色列每年访华人数约为5万人,其中大部分为休闲游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