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批准两家航空公司提高燃油附加费

香港特区政府民航处近日批准香港国泰航空有限公司和新加坡航空公司提高客运燃油附加费,新收费有效期由2009年8月1日到9月30日。

新获批准征收的燃油附加费,短途航班最高为69港元,长途航班最高为318港元,增幅约为33%。有关燃油附加费以发出机票日期为准。

民航处发言人表示,航空公司收取客运燃油附加费是国际做法。相比国际上航空公司所收取燃油附加费的平均水准,本地航线所收取的燃油附加费维持较低水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