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重金鼓励旅行社揽客

山东省烟台市近日出台了《烟台市旅游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根据接待游客人数的不同,给予旅行社不同金额的奖励。

截至2008年底,烟台市共有旅游企业605家,全年接待海内外游客2381.16万人次,同比增长17.31%。相比2008年实施的《烟台市对旅行社输入游客奖励(暂行)办法》,新办法提高了对旅游专列、旅游包船、旅游包机的奖励。其中一次性输入300人以上的旅游专列和旅游包船团队,将给予奖励1万元,600人以上的奖励2万元,1000人以上的奖励3万元。对一次性输入100人以上的旅游包机团队,给予奖励5000元,150人以上的奖励7000元,200人以上的奖励1万元。

此外,对3年内纳税突出、没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旅游骨干企业,给予10万-20万元不同额度的奖励,对年度接待游客首次超过5万人次和10万人次的旅行社,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