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旅行社责任保险开始实施
酝酿三年之久的新版旅行社责任保险于201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随着新旅责险的实施,游客就旅游中的事故进行索赔将不再困难。
根据新旅责险的规定,中国国内旅游发生的1000元人民币以下(含1000元)赔偿及国外游发生的500美元以下(含500美元)赔偿,游客可直接从导游或领队处获取,不必再像以前一样经过复杂的手续。
新版旅责险对11种责任进行了明确界定,包括交通事故和食物中毒等。此外,新版旅责险统保项目除有基本险外,还提供了5种附加险。今后因自然灾害、传染病、航空管制等原因导致旅程延误,或因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和政府行为等原因导致行程取消,造成的损失可由旅行社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
根据统保方案,每人赔偿限额从原来的9万元提高到最低20万元、最高8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