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将为旅游特色村(点)设立扶持资金
据悉,为配合中国关于发展乡村旅游的政策,天津市人民政府将建立全市旅游特色村(点)专项扶持资金。
根据天津市近日印发的相关通知,该专项扶持资金主要用于旅游特色村(点)的旅游配套设施、服务设施、卫生设施、统一的洗涤设施、旅游标识等项目建设。
对农民利用庭院、湖泊、塘堰、果园、林地等自然条件,从事农家院旅游服务的,可以以农民的居住地点作为住所办理工商登记。
允许农家院登记为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各种组织形式。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以及各类企业分支机构的农家院,免除注册登记费、工本费、年检费等行政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