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允许非粤籍常住居民在本地申请赴港游签注
日前,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决定从2010年12月15日开始,非粤籍常住深圳的居民在深圳也可以办理赴香港“个人游”签注。
深圳警方规定,申请人属深圳市各级政府聘用人员或国有、民营、中外合资、外资企业从业人员和个体工商业主,并持有1年以上深圳市长期居住证,其户口所在地属于按需申领护照地区的非粤籍居民,均可在深圳办理赴港“个人游”签注。
香港旅游发展局主席田北俊表示:“旅发局欢迎内地推出这项措施,方便更多非户籍的深圳居民来港,为香港带来新客源。今年以来,访港内地旅客人次维持相当理想的增长,前11个月累计突破2000万人次,比去年同期增长27%。”
根据深圳方面提供的资料,符合资格的非户籍深圳居民约有400万人。新措施将便利他们赴港进行消费旅游,这对内地旅客数字,尤其是不过夜旅客数字的持续增长有一定贡献。
另一方面,自2009年4月实施深圳户籍居民一签多行政策以来,截至到今年十月底,已经有超过四百七十七万人次深圳户籍居民利用这一签注访港。一签多行新政策不仅运作畅顺,亦带动今年的整体访港内地旅客人次保持上升。
田北俊表示,“希望中央政府能继续扩展‘个人游’便利措施,令其他广东省城市的户籍居民也能够享有一签多行的便利,藉此推动他们多次来港消费,为旅游及相关界别带来更多商机。”
香港旅发局此前表示,截至12月中旬,内地游客超过2100万人次,已经超越去年全年的1800多万人次。在全部访港旅客人数当中,内地游客占了约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