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离岛免税政策4月试点
近日,财政部在其网站发布了《关于开展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试点的公告》,针对国内市场的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将从4月20日开始试点。
办法规定,政策适用对象为年满18周岁、乘飞机离开海南本岛但不离境的国内外旅客,包括海南省居民。目前确定的免税限购额度为5000元,游客一年可享受两次免税;而对于岛内居民购买进口商品,免税限购额度也为5000元,一年可享受一次免税。每人每次累计购买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
免税商品品种包括了首饰、工艺品、手表、香水等18种商品。在离岛免税店,离岛旅客在店内选购付款,免税店根据旅客离岛时间运送货物,旅客在机场隔离区提货并乘机携运离岛。
据悉,免税税种为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税收优惠幅度明显高于日本冲绳岛和韩国济州岛,限制金额高于韩国。
离岛免税政策是推动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重要政策之一,也是海南用以吸引更多游客的主要措施之一。
2011年1月1日,海南开始试点适用于境外旅客的离境退税政策。离境退税税种为增值税,退税率统一为11%,起退点暂定为800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