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滨海新区设立专项资金助推旅游业
为助推新区旅游业发展,天津滨海新区已设立两千万元旅游专项发展资金。
据介绍,该资金主要扶持在滨海新区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已办理税务登记、符合旅游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的企业。资金用途包括:重点支持在新区投资建设并获得国家旅游局3A、4A、5A级评定的旅游景区(点)符合新区旅游发展规划项目;扶持在新区注册的旅游企业在配套设施的新建和改扩建项目等。
该资金采取补助、贷款贴息两种使用方式。享受贷款贴息按照项目实际贷款额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给予全额或部分贴息,单一项目原则上按不超2000万元贷款额度进行贴息。享受直接拨款补助的额度,在项目实际投资额的百分之五以内确定,单一项目补助额,原则上不超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