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将建温泉五星酒店

福州市国土局发布公告,挂牌出让晋安区1218.89亩地块,打造温泉旅游综合体,旅游项目建设总投资(含土地出让成交价款)应不少于40亿元。根据公告,宗地2011-30号,位于晋安区北峰山区中部、宦溪镇北部,总出让面积812591平方米,合1218.89亩,起始价36600万元。竞买人应在2011年10月18日至10月28日提出竞买申请,挂牌交易时间为10月22日至10月31日。

根据公告,竞买人应具有国内直接投资经营1个以上温泉旅游综合体项目的业绩,且该温泉旅游综合体项目投资不少于10亿元;竞买人提交的旅游项目规划设计方案须经福州市规划局、福州市旅游局联合组织的专家评审并通过。竞得人须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全部缴清地价款,已缴付的竞买保证金可冲抵成交土地价款。

四星级及以上级别酒店不少于3家,其中一家五星级酒店应达到安全保卫标准,客房不少于700间(套);上述酒店客房总数不少于1200间(套)。四星级以下酒店可根据需要配置。结合五星级酒店配套建设1个大型会议中心,内含可举办1500人宴会的多功能厅及10个以上大、中型会议厅,可承接2000人以上的大型会议。

此外,该区需配套8个以上不同特色的温泉主题汤馆(包括但不限于日式、土耳其式、芬兰式等)。建设演艺中心1座,容纳观众人数不少于600人;影视中心1座,至少设置4个放映厅,接待人数不少于800人。根据上述要求配套相应商业服务设施,达到5A级旅游景区要求。

此外,竞得人须投资13.64亿元(不包含土地出让价款)用于桂湖温泉项目土地一级开发,并须与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签订土地一级开发合同。竞得人须书面承诺参与竞买桂湖温泉项目居住用地,并承诺在无人竞买的情况下以出让保底价购买居住用地。

竞得人同时获得桂湖温泉取用权用于温泉旅游项目,温泉取用权期限与该项目用地使用权年限相同;在温泉取用权期限内,温泉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对温泉取用进行管理,竞得人须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

竞得人须承担安置房及配套用房的建设,其中安置房建筑面积21万平方米。政府收取的土地出让规费,用于本项目市政基础及配套设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