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底乌鲁木齐酒店将实现统一明码标价

近日,乌鲁木齐市价格监督局召开推进星级酒店明码标价工作会议,就严格落实酒店明码标价制度作出要求:各酒店经营者要在相应场所的醒目位置对酒店经营的客房、会议室(多功能厅)、洗浴、商务中心、娱乐、餐饮等六大类服务内容进行明码标价,公开醒目地标识出酒店的等级、客房类型及价格、房价中包含的服务、客房设备设施、优惠条件、价格监制单位、12358价格举报电话等信息。

据介绍,乌鲁木齐五星级、四星级酒店的明码标价监管工作,由自治区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局负责;三星级、三星级以下和快捷酒店的明码标价监管工作,由乌鲁木齐市价格监督局负责。

乌鲁木齐市价格监督局要求,各酒店参照市价格监督局提供的明码标价参考样式,自行设计价目表、公示牌等明码标价样式,到市价格监督局办理明码标价监制,经批准后,再自行制作价目表、公示牌,依法明码标价。这一工作,将在2011年12月底前完成。

价格监督部门只是对酒店的标价形式进行监制,酒店的各项价格由企业自主合理确定,如果价格主管部门出台临时价格干预措施,酒店制定的价格应严格执行有关限价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