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入境旅游包机奖励办法出台
为鼓励各旅行社加大对外宣传招揽力度,开拓入境旅游客源市场,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局日前出台了《入境旅游包机奖励办法》。自4月起,在广西设立的旅行社和旅游公司开通入境旅游包机,最高可按游客数量获得200元/人的奖励。
根据《办法》,区内旅行社组织外国人、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和台湾同胞乘坐旅行社包机到广西境内旅游,并在广西停留时间达到3晚4天(含)以上的,可依照游客数量获得相应的奖励,最高标准达到200元/人。旅行社只需在开通包机业务前向自治区旅游局申报并获批准,过后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就可获得奖励。
广西旅游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受欧洲债务危机影响,全球经济复苏较缓慢,加上人民币升值、国内物价上涨等因素,今年的入境游形势不容乐观。《办法》的出台,是自治区旅游局加大入境游促销的措施之一。
早在2008年,广西就出台过类似的入境旅游奖励办法,但该办法奖项较多、计算公式比较复杂,旅行社受惠不是很大。新《办法》提高了奖励标准,且更简单易行,对旅行社的鼓励程度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