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旅游休闲纲要出台

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向社会发布《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纲要》提出国民旅游休闲发展目标:到2020年,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基本得到落实,城乡居民旅游休闲消费水平大幅增长,国民旅游休闲质量显著提高,与小康社会相适应的现代国民旅游休闲体系基本建成。

纲要分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措施、组织实施三个部分,共12条。

纲要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总体要求,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旅游休闲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建成以人为本、服务民生、安全第一、绿色消费,大力推广健康、文明、环保的旅游休闲理念,积极创造开展旅游休闲活动的便利条件,不断促进国民旅游休闲的规模扩大和品质提升,促进社会和谐,提高国民生活质量。

纲要提出六项主要任务和措施,分别为保障国民旅游休闲时间、改善国民旅游休闲环境、推进国民旅游休闲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国民旅游休闲产品开发与活动组织、完善国民旅游休闲公共服务、提升国民旅游休闲服务质量。

在保障国民旅游休闲时间方面,《纲要》提出,鼓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引导职工灵活安排全年休假时间;完善针对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的休假保障措施;加强带薪年休假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在放假时间总量不变的情况下,高等学校可结合实际调整寒、暑假时间,地方政府可以探索安排中小学放春假或秋假。

在改善国民旅游休闲环境方面,《纲要》提出,稳定城市休闲公园等游览景区、景点门票价格,并逐步实行低票价;落实对未成年人、高校学生、教师、老年人、现役军人、残疾人等群体实行减免门票等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将安排职工旅游休闲作为奖励和福利措施。

在推进国民旅游休闲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纲要》提出,发展家庭旅馆和面向老年人和青年学生的经济型酒店,支持汽车旅馆、自驾车房车营地、邮轮游艇码头等旅游休闲基础设施建设。

在加强国民旅游休闲产品开发与活动组织方面,《纲要》提出,鼓励开展城市周边乡村度假,积极发展自行车旅游、自驾车旅游、体育健身旅游、医疗养生旅游、温泉冰雪旅游、邮轮游艇旅游等旅游休闲产品。

在完善国民旅游休闲公共服务方面,《纲要》提出,加强旅游休闲服务信息披露和旅游休闲目的地安全风险信息提示,加强旅游咨询公共网站建设,推进机场、火车站、汽车站、码头、高速公路服务区、商业集中区等公共场所旅游咨询中心建设。

在提升国民旅游休闲服务质量方面,《纲要》要求,加强跨行业、跨地区、多渠道的沟通和协调,打击欺客宰客、价格欺诈等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等。

纲要指出,发展改革和旅游部门负责实施本纲要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各相关部门要将旅游休闲纳入工作范畴,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以及相关行业协会的作用,共同推动国民旅游休闲活动开展。此外,要加强规划指导,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强监督管理,把国民旅游休闲纳入各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逐步增加旅游休闲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

据了解,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旅游休闲需求,促进旅游休闲产业健康发展,推进具有中国特色的国民旅游休闲体系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国发﹝2009﹞41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国家旅游局成立了《纲要》起草领导小组和工作组,组织旅游界和其他方面的专家学者,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历时3年多完成了《纲要》的编制工作。纲要草案形成以后,广泛征求了国家机关相关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各有关方面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