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旅游委发布《北京市旅游咨询服务管理规范(试行)》

北京市旅游咨询服务中心近日召开2013年市旅游咨询服务工作年中总结暨《旅游咨询服务管理规范(试行)》发布会,向各区县旅游委(局)和旅游咨询合作企业下发了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旅游咨询服务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京旅发〔2013〕208号)》。

目前,北京市旅游咨询服务站已形成规模,咨询站和从业人员数量位居全国旅游城市之首。北京建设国际一流旅游大都市,需要更加完善的旅游咨询服务,以满足游客获取旅游信息的需求。为更加完善北京旅游咨询服务体系,提升咨询站服务功能效益,完备政府公益服务功能,旅游咨询站在布局、建设、运维、宣传等方面亟待进一步规范管理。

2013年上半年,北京市旅游咨询服务中心在北京市旅游委领导的指导下,围绕落实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和《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年)》,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市旅游咨询服务管理工作,促进北京旅游咨询服务体系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旅游咨询服务工作实际情况,并在广泛征求了相关处室和各区县旅游咨询中心的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制定了《北京市旅游咨询服务管理规范(试行)》。

《北京市旅游咨询服务管理规范(试行)》的发布实施,填补了北京旅游咨询服务管理规范化的空白,使北京市旅游咨询服务体系建设在遵循“统一规范、社会共建、属地监管、动态考核”的总原则下,旅游咨询站和咨询服务“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设施、统一服务”,使旅游咨询服务管理有章可循。

按照会议的部署,下一步各区县旅游委(局)将贯彻落实《北京市旅游咨询服务管理规范(试行)》,开展属地咨询站梳理和检查工作,摸清家底、科学分析、提出规范管理方案,为今后旅游咨询服务规范管理和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