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厦签订强化旅游合作协议

福建省龙岩市旅游局与厦门市旅游局在上杭古田签订了《深化山海协作强化旅游合作协议》,将在市场营销、行业监管、旅游品牌等多个方面携手共进、合作共赢,推动两市旅游发展。

根据福建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1994年龙岩与厦门结为山海协作对子,旅游业是两市山海协作的一个重要方面。多年来,在厦门带动下,龙岩旅游产品得到较好开发。以福建土楼为代表的客家文化旅游品牌、以古田会议会址为代表的红色文化旅游品牌和以连城冠豸山、梅花山为代表的生态文化旅游品牌,以及特色鲜明的乡村旅游、温泉养生旅游,与厦门鼓浪屿等景区形成相得益彰的旅游组合产品,在全国旅游市场形成极大影响力,竞争力日益增强。

本次合作协议的签订,进一步明确了龙厦旅游合作内容,将拓展合作广度和深度。

在旅游项目投资合作方面,将建设项目互通机制,差异性开发建设旅游产品,制定旅游项目投资优惠政策,支持两地旅游企业通过收购、参股、租赁等各种形式开展合作,鼓励组建跨区域旅游集团公司。

在旅游品牌培育方面,将根据两市旅游特色产品,加强国内外旅游市场调研,共同培育旅游品牌,形成厦门龙岩独具特色、富有吸引力的旅游品牌。此外,双方还将加强旅游宣传营销合作,共同拓展客源市场,共同制定市场营销优惠政策。

厦门市旅游局局长黄国彬表示,两市旅游资源各具特色,差异性、互补性强,本次合作协议的签订有利于促进两市旅游业发展,实现资源共享、市场共享、产品共享、品牌共享。两市旅游产品的结合,更有利于吸引境外游客,促成境内外游客在厦门结束旅行后,向龙岩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