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得起却退不起”,机票退票费凭什么那么贵?

前不久,深圳一名消费者举报携程上预订的6415元机票,退票费却要9262元,这已经让人瞠目结舌。然而,高价退票费似乎只有更高,没有最高。最近有媒体报道,在一家互联网机票销售平台上,一张960元的机票,起飞24小时以前的退票费为3000元,起飞24小时以内的退票费则为3800元,退票费高达机票价格3倍以上。

从市场公平的角度出发,航空公司与互联网机票销售平台在提供退改签服务时,收取一定的止损费用合情合理。只要收费标准一目了然,价格体系透明、合理,相信消费者也会理解。但是,高达机票价格3倍以上的退票费,显然就是通过“漫天要价”的方式强迫消费,有明显侵犯消费者选择权的嫌疑,更挑战了合理、合规甚至合法的底线。

而“高价退改费”近年并非偶发个案。根据江苏消保委前不久发布的“飞机票退改签消费调查报告”显示,有23.5%的被调查者曾遇到过退票费用高于机票价格的问题,还有三成被调查者表示,即便提前很早退票与改签,依然被收取了高额费用。

机票退改签收费乱象已经持续多年,多地消保委也曾进行过调查和“约谈”,涉事企业也多次“道歉”,为何“高价退改费”事件依然屡见不鲜,并不断刷新“记录”?

有些业内人士将矛头直指机票销售代理。据业内人士介绍,有的机票销售代理商,直接靠退票手续费盈利,他们通过大数据计算出旅客的退票概率,选择退票概率高的航线以超低价格销售机票,以吸引消费者,同时制定高昂的退票手续费。当消费者购买了这些机票,行程发生变化后,机票销售代理商就可以赚取航空公司退票手续费的差价。举个例子说明,假设机票代理商从航空公司那里拿到一张机票,以1000元的价格卖给消费者,但同时制定500元的退票手续费。如果产生退票。航空公司以机票80%的价格退给代理商,因为收取了消费者相当于当初机票价格一半的手续费,代理商不仅不亏还会从中获利。

其实,对于机票的退改费用,民航管理部门曾经有过统一的收费标准与规则。根据1996年施行的《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下称“运输规则”)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旅客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24小时以内、两小时以前要求退票,收取客票价10%的退票费;在两小时以内要求退票,收取客票价20%的退票费。

不过,民航部门在2004年修订“运输规则”时,将上述条款删除。此举初衷在于让市场主体通过充分竞争来寻求各方利益的平衡。但现实中,让各家航空公司和票务销售平台“各行其是”的结果,却让退改签标准的混乱以及“高价”甚至“天价”成为行业潜规则。市场竞争不再,“霸王条款”却成常态,这显然违背了放开标准的初衷,也不符合消费者对市场竞争的期待,更值得监管部门反思。

专家建议,消费者买机票时,最好直接从航空公司官网购买,或者至少先去航空公司官网查询价格,比价后再决定是否要从代理商那儿购买。如果决定从代理商购买,则要选择信誉较好的代理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