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提出“八大旅游计划”
河南省洛阳市2012年市政府第一次常务会议原则通过《洛阳市建设国际文化旅游名城行动方案》,提出国际文化旅游名城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体系、战略发展举措、八大旅游行动计划、任务分工和保障措施等,使国际文化旅游名城建设更加具体化。
《行动方案》在指导思想中重点提出,要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产业化经营”的原则,动员全社会力量,把洛阳建成历史文化彰显、在国际上具有较高知名度和美誉度、“宜居宜游”的国际文化旅游名城和世界级古都文化休闲目的地。
目标体系中提出,入境旅游人次和旅游外汇收入年均增速15%左右。到2015年,入境游客88万人次以上,入境游客人均消费达到420美元左右,旅游外汇收入3.7亿美元以上。国内旅游人数年均增长10%左右,到2015年突破9000万人次;国内游客人均消费1000元左右,国内旅游收入900亿元以上。旅游直接从业人员达到10万,带动社会关联就业70万人。
八大旅游行动计划分别是:打造国际知名旅游品牌行动,打造四大之城行动(历史文化之城、牡丹花城、文化圣城、山水之城),实施龙门石窟文化旅游工程等十大旅游景区建设与提升行动,开展全方位旅游营销行动,完善旅游基础设施行动,提升旅游公共服务行动,推进产业融合行动,全面优化旅游环境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