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出台乡村旅游扶贫工程实施方案
经福建省政府同意,福建省发改委、财政厅、人社厅、环保厅、住建厅、交通厅、农业厅、林业厅、海洋渔业厅、文化厅、旅游局等11部门,日前联合出台《福建省乡村旅游扶贫工程实施方案(2016-2020年)》。方案提出,5年内在全省建档立卡贫困村中选取约250个省级旅游扶贫开发重点村,每年扶持约50个重点村,充分发挥旅游业的综合带动作用,将其打造成具有一定知名度的乡村旅游特色村,加快贫困村群众脱贫致富步伐。
编制乡村旅游扶贫实施方案。每个重点村的旅游扶贫实施方案,都要经所在村村民代表大会民主审议通过。筛选符合条件的重点村优先纳入“闽台乡村旅游试验基地”,聘请台湾专家为其编制规划,打造乡村旅游精品。
改善乡村旅游基础设施条件。优先将重点村纳入美丽乡村建设“千村整治、百村示范”工程,重点实施整治裸房、垃圾处理、污水治理、村道硬化、村庄绿化,保持村庄原有形态和乡土气息。属于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的,要加大保护力度,改善环境景观面貌。引导、鼓励村民、社会投资者依据规划兴建特色餐饮、住宿、购物、娱乐、户外运动、文化体验等配套服务设施。
培育发展乡村旅游特色产业。引导村集体、村民、外来投资者开发农业观光类、文化体验类、民俗农庄类、科普教育类、乡村度假类、休闲运动类、特色餐饮类等特色鲜明的乡村旅游产品。重点村利用荒地、荒山、荒滩发展旅游的,允许采用协议出让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大力扶持贫困户开展旅游创业就业,积极探索以旅游资源、扶贫资金等入股参与旅游开发,让贫困户从旅游业发展中获得稳定收益。贫困户参与乡村旅游项目,优先给予专项扶贫资金和扶贫小额信贷扶持。
加强乡村旅游人才培训。组织开展重点村旅游扶贫培训,采取就业公共服务机构直接组织职业培训,或采取购买服务方式委托具备条件的普通高等本科院校、职业院校等,培养乡村旅游致富带头人、经营户,对重点村农民开展经营管理、食宿服务、接待礼仪、传统技艺、导游解说、文艺表演、旅游商品设计、市场营销等技能培训。选派、引导旅游等相关专业的大学生为重点村乡村旅游发展服务。
加强乡村旅游宣传推介。通过旅游节庆和媒体专栏专题等多种方式,为重点村开展“美丽乡村游”等系列品牌创建活动。积极推动“互联网+旅游扶贫”模式,鼓励有条件的重点村积极发展智慧乡村游,充分依托微信、微博、微电影等新媒体促进旅游产品在线宣传和销售。